紮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

發布者:紀靜發布時間:2022-07-07浏覽次數:14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作者: 蘭琳宗

近日,經黨中央同意,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意見》對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總體要求、責任内容、工作機制、實施保障等作出明确。這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體現,是全面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深化政治巡視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強巡視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的具體舉措,對推動新時代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是巡視工作的落腳點和提高巡視監督質效的關鍵所在。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巡視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就是對黨不忠誠、對人民不負責;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強化巡視成果綜合運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十九屆中央紀委曆次全會對巡視整改持續作出部署,年初召開的六次全會再次指出“推動落實黨委(黨組)整改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巡視工作突出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推動被巡視黨組織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明确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承擔巡視整改日常監督責任,發揮巡視辦統籌協調、跟蹤督促、彙總分析作用,促進巡視整改落實和巡視成果運用,取得明顯成效。

同時,也要清醒看到,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在落實巡視整改、用好巡視成果方面還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有的被巡視黨組織有“過關”思想和應付心态,有的搞紙面整改、虛假整改;有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抓巡視整改日常監督的主動性不強、辦法不多;有的制度機制不夠健全、責任落實不夠有力、持續整改不夠到位,影響和制約了巡視工作效果。為切實解決這些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意見》突出政治性、實踐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貫徹中央精神,總結實踐經驗,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作出一系列制度性要求,促進巡視整改制度化規範化。

落實巡視整改要求,主體責任在被巡視黨組織。黨的十九大以來巡視工作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更加注重調動被巡視黨組織發現問題和整改解決問題“兩個積極性”,突出同題共答。《意見》從明确巡視整改責任、抓好巡視集中整改、報告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公開巡視整改情況、建立巡視整改長效機制等5個方面提出要求,督促被巡視黨組織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既明确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責任,又明确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既提出“當下改”的要求,又明确“長久立”的規範。既有内容、舉措方面的規範,又有時間、程序上的要求。通過設置具體要求和剛性約束,确保被巡視黨組織把巡視整改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此外,《意見》對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巡視整改監督責任、強化組織部門巡視整改監督責任、強化有關職能部門對巡視成果的運用、強化巡視機構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統籌督促責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意見》還從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巡視整改評估、嚴格問責追責3個方面在實施保障上提出要求。《意見》明确,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探索建立巡視整改評估機制,評估工作可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結合巡視整改日常監督情況牽頭開展,組織部門、巡視機構以及有關職能部門參與。通過明确各方責任,加強實施保障,增強共抓巡視整改強大合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要深入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同落實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一系列決策部署結合起來,同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結合起來,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對照《意見》要求,完善措施機制,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紮紮實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充分發揮巡視标本兼治作用,實現巡視監督、整改、治理的有機貫通,推動新時代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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